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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东欧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向“新”而行

 年全国两会期间,“新质生产力”成为高频热词,“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也被列为2024年政府十大工作任务之首。

在对产业转型升级提出更高要求的当下,浙江如何以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为牵引,纵深推进与中东欧国家的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如何面向全球布局数字产业链,打造全方位高水平的开放格局?

针对以上问题,特别邀请宁波大学中东欧经贸合作研究院研究员、宁波大学长三角数字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赵传羽,宁波大学中东欧经贸合作研究院、宁波大学长三角数字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蒋赛楠,宁波大学中东欧经贸合作研究院、宁波大学商学院国际贸易专业硕士研究生陈千雪,解读浙江—中东欧数字经济国际合作的“新”法。

新质生产力是生产力质的跃迁,是以“科技创新发挥主导作用”的生产力。从生成的逻辑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以数据为代表的生产要素价值持续释放,表现为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和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当前正是新质生产力形成的关键时期。新质生产力本质上是更为先进的生产能力和革新的产业组织形式,表现为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跃升,推动先进制造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兴产业、高素质劳动者群体井喷涌现。从培育环境看,包容开放的国际合作环境为技术创新提供肥沃土壤,稳定的国际经贸合作为新技术规模化应用提供广阔市场。因此,优化创新国际经贸合作机制,打造更加优质的国际经贸合作生态,能够激发创新活力,加速新质生产力的形成。面对更加复杂的外部环境,为新质生产力的稳定生成开辟战略空间,关键在于坚定不移地探索推动制度型开放,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宽国际合作,织密以我为主的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网络,打造全方位高水平开放格局。

推动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是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题中应有之意。数字经济是催生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发展数字经济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关键抓手,同时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必然选择。以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为引领,能够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培育,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优化升级,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进而为新质生产力形成注入澎湃动力。开放的国际合作环境是孵化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保障。新质生产力要求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和传统生产力发展路径,归根结底要打破原有“生产端重、创新端轻”“产品贸易重、服务贸易轻”“产能合作与技术合作不协调”“低端环节在内、高端环节在外”的国际经贸合作格局,通过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向全球价值链产业链高端迈进,实现全链条深度参与国际合作。

下一阶段,推进浙江—中东欧经贸合作应提“新”质、增“新”效。作为对中东欧经贸合作的龙头省份,截至2023年10月,浙江省对中东欧国家出口额超过1300亿元,占全国比重20.1%。浙江省在政府、生产、服务等领域具备丰富的数字建设和运营经验,有能力输出成体系的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客观上与中东欧国家发展现状和现实需求互补。然而,当前浙江—中东欧经贸合作仍以低附加值商品贸易为主,数字经济合作空间尚未打开,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应成为浙江—中东欧经贸合作的新契机。

优势外贸产品“含数量”持续提升,具备以产品创新拓展经贸合作新空间的能力。中东欧国家产业体系位于欧盟工业生产网络的中间或边缘环节,多承担制造业的中上游分工,近年来各国相继出台国家战略以推进数字化转型。浙江省家电家具、高端装备、汽车制造等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全国领先,智能家电、智能装备、智能网联汽车等智能终端产品不断涌现,行业门类充分覆盖中东欧各国主导产业的主要生产环节,技术路径充分耦合中东欧国家的产业升级需求,市场潜力符合中东欧各国消费发展趋势,有助于扩展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内涵。

开发出成熟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具备以技术创新拓展经贸合作新空间的潜力。浙江企业已开发出涵盖设备、车间、工厂、产业链等全环节的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能够全面覆盖中东欧国家全行业、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的数字化转型需求。以阿里速卖通为代表的数字服务商已在匈牙利、克罗地亚、波兰、罗马尼亚等国家打开市场。

高能级功能平台叠加,具备以制度创新拓展经贸合作新空间的活力。浙江省拥有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等高能级功能平台,在数字经济国际合作领域具备集成创新、系统推进、全面突破的发展活力。

当前,推进浙江—中东欧数字经济国际合作需出“实”招、谋“实”策。浙江要继续打“创新牌”、吃“改革饭”、走“开放路”。

要持续推动经贸产品向中高端迈进。支持浙江省智能传感、工业机器人、智能穿戴装备、数字安防、工业互联网等优势行业企业积极开拓中东欧国家市场,提高浙江智能终端、数字服务等对中东欧国家出口量。

要推动数字技术协同创新与基础设施能力共享。鼓励省内科研机构与中东欧国家开展数字技术协同创新,共建跨国数字技术研究中心;鼓励省内公有云、算力中心、人工智能训练场等基础设施向中东欧国家开放。

要加快标准“走出去”和数据“引进来”步伐。支持浙江企业在中东欧国家投资项目建设“未来工厂”“产业大脑”,对于选择浙江省服务商的项目予以财政补贴,推动“未来工厂”“产业大脑”等建设标准“走出去”;支持浙江省数据商面向中东欧国家开展“来数加工”“数据标注”等业务,创新数据跨境流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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