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信息网

《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发布 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9月22日,《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包括总则、基本要素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应用赋能、产业治理与安全、附则等六章共七十二条,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上海市将按照国家部署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协同长三角其他省份打造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优化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提升数据中心跨网络、跨地域数据交互能力,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保障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算力需求。

《条例》要求,上海市应当为人工智能企业提供良好发展环境,采取措施完善人工智能软硬一体化生态建设,强化人工智能企业集聚,建立健全人工智能产业链;支持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开放人工智能操作系统、算法框架、共性技术和数据资源,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构建人工智能产业生态;打造人工智能特色产业园区,加大项目引进力度,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条例》提出,支持相关主体开展基于先进架构的高效能智能芯片设计创新,研制云端芯片和云端智能服务器,布局类脑芯片,强化软硬件协同适配,支持联合建设研发测试和应用平台,加强技术协同和芯片架构互联互通,提升智能芯片产品和技术竞争力,培育智能芯片应用生态体系。

在应用方面,《条例》提出,推动人工智能、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推动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核心支撑软件、工业互联网等系统集成应用。支持企业通过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开展技术改造升级,促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鼓励人工智能技术在互联网中的应用,推动人工智能提升信息搜索的匹配与可预测,拓展社交中的内容生产与人际交互方式,促进电子商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人工智能信息网 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等问题,烦请30天内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1851688011@qq.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首页 > 新闻 » 《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发布 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感觉不错,很赞哦! ()
分享到: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