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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地区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民用无人机可跨省域运营

近日,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正式印发《西北地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物流配送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最大空机重量为250克以上、最大起飞重量不大于150千克的民用无人机可在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等民航西北局辖区开展货物运输配送的经营性飞行活动。

以京东物流为代表的企业正在配合民航管理等部门积极探索监管体系的升级完善。自2017年8月京东获得国内第一张覆盖全省范围的无人机空域批文,京东无人机在陕西有了更广阔的天空,2019年1月,京东物流CEO王振辉明确京东物流的核心战略为“体验为本,效率制胜”,“干线—支线—末端”三级无人机航空物流体系的搭建,正是对京东物流三级智能物流体系的重要补充。京东物流将利用无人机在空间、速度、运载等方面的特点进行规模化应用,通过海量飞行数据和物流配送样本积累,将“西北模式”推向全国乃至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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